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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在厦门市召开城市节水工作座谈会

来源:   2010-07-19 09:32:21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等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参加会议,厦门市介绍了在节水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厦门市作为全国节水型城市,节水工作规范有效,主动服务意识强,节水工程成效明显,缓解了特区供水紧张的局面,值得各地学习。

  厦门市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一、城市节水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是开展城市节水工作的重要前提。。二、制定出台节水规划及政策法规是实施节水工作的重要保障。厦门市历时两年于2006年编制完成了《厦门市节约用水规划》,该规划得到了全国专家的高度评价;先后颁布实施了《厦门市节约用水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认真贯彻城市房屋安装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的通知》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节水管理制度体系。三、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节水工作。厦门市节水办每年年初制定计划,年终进行总结,持续多年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城市节水三同时的规定。即通过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工程验收等项目建设环节,督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落实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二是实施城市计划用水管理。组织编制了《厦门市城市生活用水定额》,进一步提高了计划用水管理的科学性。三是大力推广应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从1992年起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均应执行国家有关节水政策和技术标准,采用和安装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四是持续在计划用水单位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从2006年起,厦门市要求月用水量3000吨及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必须开展水量平衡测试,让计划用水单位在享有用水权利的同时,也承担节水义务。五是对高耗水、重污染企业强制实行污水零排放制度,促使其开展水资源的重复、循环利用,提高自身的用水效率和效益。(厅城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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