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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建筑市场主体档次操作标准(质量安全)工作

来源:   2013-11-08 09:05:55


本刊讯  为及时宣贯及落实厦门市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质量安全部分)的通知》(厦建工〔2013122号)文件精神,公司特转发该文件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各项目部自行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上述《操作标准》关于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对不良行为的界定及记录档次。要求各部门、各项目部立即行动起来,严格对照《操作标准》,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存在有不良行为的,集中力量不折不扣地及时整改到位。公司还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项目部的管控,在例行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项目部存在有不良行为的,必须限定期限责令项目部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或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检查时造成项目部或企业被记录不良行为的项目部,公司将根据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及《施工内部经济责任制协议》的有关处罚条款,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徐冰、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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