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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活动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   2015-04-25 09:03:47


文号:厦建工〔201553  发布机构:厦门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5-04-22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相关行业协会,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安字[2015]9号)精神,现就开展2015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引导全市建筑行业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使建筑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广大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得到加强,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二、活动内容及方法

   活动内容主要通过宣讲、培训、咨询和各种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

   1.通过报纸刊登宣传文稿、网站通知宣讲信息、宣传栏普及安全知识等,积极开展宣传攻  势,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2.市建筑行业协会、建设监理协会、建筑装饰协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材料设备协会建筑机械分会及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等机构要根据各自职责,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使用课堂面授、视频教育等方式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活动。

   3.各在建工程项目部通过邀请专家讲课,开办建筑工人夜校等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普及活动,促进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一线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严密不走过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气氛热烈,宣传到位声势浩大。

   2.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3.强化督察,及时反馈信息。各区建设局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指导督促企业和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活动。市建设局将适时对宣教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活动是推进厦门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的重要措施,各相关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圆满完成。

 

 

                                  厦门市建设局

                                 20154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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