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新闻
· 行业资讯
· 工程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厦门公积金简化提取流程支持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成效明显

来源: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2017-08-07 17:17:4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精神,2015316,厦门市在全省率先简化职工租房提取流程,推出按季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现行租房提取流程运行两年来,主要呈现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业务办理快捷。租房职工仅须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一次性签约,中心业务审批系统即可按季自动将提取资金拨付到租房职工银行卡。由于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住房信息、市住房保障中心的保障性租赁房信息共享,职工无须再提交市、县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明)。

二是提取额度适当。按照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面积标准和市场租金水平,综合考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状况,确定缴存满3个月以上的无房职工每月可提取600元(夫妻双方可提取1200元)用于支付房租。

三是防范骗提严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系统与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建立共享机制,可实时核查职工在本市住房情况。已签约的无房职工一旦名下有房产登记,系统可自动终止协议。两年来,共终止协议836笔。

四是政策惠及面广。两年来,职工签约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共计35127笔(其中租住商品住房34093笔,租住保障性住房1034笔),提取住房公积金2.17亿元,提取人数及金额较提取支付房租简化流程前增长235倍和75倍,政策惠及面大大提高,有力地支持了无房职工住房消费,促进厦门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下一步,厦门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厦门市租房市场价格水平,研究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并升级手机APP软件系统,届时无房职工可在手机上直接申请,中心业务审批系统自动联网审批,提取金额直接拨付到职工银行卡内。

(资料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省级技术中心 | 联系我们 | 集团简介 | 招聘职位
联系电话:0592-2352000 传真:0592-2352014 厦门市湖滨南路253号源昌集团大楼32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ICP备10201024号